在社會上,一些皮包公司為逃避法律責任,往往利用他人的身份證辦理公司營業執照,導致證主莫名成了企業法人,甚至無辜地背了一身債……
日前,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通報了多起相關案例,普法如何依法維權。
案例一:身份證遺失,自己莫名成了老板
2017年7月,長沙林先生在辦理自己公司稅務登記時,被告知其名下還有一家財務公司,并因這家公司經營異常,自己開的公司不能進行稅務申報。
之后,他查詢得知,自己竟被他人登記成了這家財務公司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2017年11月23日,林先生向天心區工商局提交《申請書》,要求撤銷其被登記為該財務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行為。工商局在核查中發現,這家財務公司的地址是錯的,純屬無中生有。最終,工商局以無法找到該公司為由,決定延期處理。
時至2018年3月17日,眼見工商部門仍是沒有采取措施,林先生一紙訴狀將天心區工商局起訴至天心區法院,訴請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撤銷將其登記為財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工商注冊登記行為。
經法院查明,林先生曾因遺失身份證,于2008年11月13日補辦了新身份證。該財務公司的工商登記中,也不是林先生本人簽字,辦證所用身份證就是那張遺失了的。為此,法院支持了林先生的訴求。
案例二:哥“偷”用身份證,妹被登記為公司的股東
拿他人身份證開公司的不光是陌生人,身邊人也是有的。近日,長沙吳女士很是困擾,天天被人追著喊“還債”,而給她挖坑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親哥哥。
原來,吳女士的哥哥曾經營過一個煤礦公司,因資金鏈斷裂,急需向銀行貸款。于是,他用吳女士的身份證將其登記成了股東。之后,該公司因煤礦關閉而被注銷清算,公司的債權人在催討債務時要求吳女士承擔股東責任償還債務。
為此,吳女士向湖南省工商局提請了撤銷其公司股東登記的申請,因省工商局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她遂將其起訴至天心區法院,訴請判令省工商局履行法定職責撤銷將其登記為公司股東的工商注冊登記行為。
在法庭上,吳女士的哥哥出庭作證,自己的妹妹被登記了,我承包了煤礦后,見到了她留在煤礦的身份證,我就拿她身份證去登記公司了。想著是自己親妹妹,沒什么關系。
吳女士的哥哥對于吳女士哥哥是否確實偷用妹妹身份證辦理公司工商登記,吳女士本人是否知情或有過錯,法院將會進一步審理查實。
法官:遇到被登記,該怎么辦?
“一旦身份證被人盜用、冒用或借用,極有可能會損害自己的權益。若碰到這類非真實工商登記情況,公民切不可等閑視之?!痹搩善鸢讣某修k法官石紅星表示,如果真遇上了被登記成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等情形的,可通過以下方式來維權:
第一種:可向工商登記機關書面申請要求其撤銷工商登記行為。如工商登記機關在收到書面申請后60日內,未予回復或作出行政處理,則可向法院提起履職之訴訟。
第二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工商登記行為或確認無效。但此種方式受起訴期限的限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被登記”時一年之內提出,從被登記時起最長不超過五年。
此外,如該被登記行為屬于股東與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的民事糾紛所引起,或者屬于備案登記情形,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