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打到個人的微信賬號,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作者:蘇州注冊公司_代辦理公司工商注冊登記變更代理記賬-蘇州蘊飛「快速辦理」 發布于:2019-05-20 18:38:38 文字大小: 【
大】 【
中】 【
小】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因此,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同時給予金額隨機的紅包,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所屬層級:地方熱點問答